格雷分享丨杜可君:“理性看待风险,坚守常识”
2020-03-30
随着疫情在海外进一步发酵,担心经济衰退,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大萧条的各种言论越来越多。那么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该怎么办?本文简单写几句,希望大家理性看待风险,坚守常识。
每次系统性风险来临的时候,媒体舆论感觉都是“世界末日”,而且都觉得这一次不一样。事实上,历史告诉我们,每一次最终都一样。下图我们可以看到,每次重大系统性风险之后,都是新高。那些让我们惊心动魄的波动,最终都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投资者的美好愿望
我们怎么战胜市场?
当下市场怎么看?
我们怎么应对可能的危机?
远离股市吗?当然不能。理由:
1、资产是有价格的:目前A股,上证估值13倍;港股8倍多,AH股差价在130%以上,分红率4%以上,都处于历史底部。很多龙头企业,例如互联网,业绩并不受太大影响,没有理由卖掉。
2、资本市场周期与实体不同步:资本市场反应一般先于政策,政策效果又先于实体经济,等看到实体经济好转,再重新进入股市,很多优质的筹码已经丢掉,又得高价买回来,甚至一骑绝尘,永久性丢失。
行业怎么选择?
1、远离受疫情影响的:
餐饮、交通运输、旅游、线下社交娱乐等相关的行业,一律回避。
国外订单(进口或者出口都在列)在营收中占比较大的公司,由于不确定,一律回避;
与宏观经济关联性较强的,由于不知道经济到底会下滑到什么程度,一律回避。
2、拥抱受疫情影响较小,业绩确定,估值有竞争力的企业:
看好互联网受益的社交、电商、生活服务平台;
看好未来国家确定要发展并投入建设的科技领域,如5G和新能原汽车;
保持一定比例配置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消费龙头,等待市场低估错杀,或者基本面确定加速向好(例如提价)时机,加大仓位。
虽然是底部了,还会有波动吗?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北京格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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