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资产诚聘英才!

2020-08-31

公司简介:

北京格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经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备案编号P1001045。

历史悠久-实力雄厚

1、基金业协会会员,具备“1+3+3”投资顾问资格。

2、横跨A股、美股、港股三个市场,15年海内外投资经验,经历过三轮牛熊检验。

3、2011年发行首支阳光私募产品,30只运行中私募产品。

4、蝉联四届金牛奖,2019年、2020年连获5年期金牛私募基金经理奖。

业务稳健-风控出色

1、入行15年,14年战胜指数,公开产品10年9年战胜指数。

2、注重风险规避和识别,2015-2016年股灾最大回撤仅13%,至今无一只产品止损清盘。

风格鲜明-特色突出

1、立足商业模式第一位的价值投资体系,在中国资本市场践行价值投资15年。

2、18年深度聚焦大消费、医药健康和科技互联网,沉淀深厚。

3、股权投资出身,用实业投资的视角投资股票,15年二级市场未触雷。

格雷资产本着“专业、独立”的工作态度和“追求卓越”的工作精神,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投资管理机构,为客户资产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增值。

 



你还在等什么呢?




快来加入我们吧


消费研究员


岗位职责:

负责A股、港股、美股的消费行业的公司基本面研究和行业及企业的动态信息跟踪。

任职要求:

国内外名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踏实勤奋耐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有投资及研究经验,有较好的英文阅读及沟通能力,有相关消费行业背景者优先。








TMT研究员

岗位职责:

负责A股、港股、美股的TMT行业的公司基本面研究和行业及企业的动态信息跟踪。

任职要求:

国内外名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踏实勤奋耐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有投资及研究经验,有较好的英文阅读及沟通能力,有相关TMT行业背景者优先。








行政专员

岗位职责:

日常行政工作;产品设计、合同修改、备案等

任职要求

1.经济金融财务专业优先考虑

2.有证券从业经验优先考虑

3.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

4.有股票投资经验优先考虑

5.至少本科学历

6.年龄30岁以下








渠道运营

岗位职责:

1、负责合作机构和客户业务对接、客户关系维护、辅助渠道经理开拓市场等;

2、负责产品从募集到退出全流程管理及运维工作;

3、负责渠道部宣传材料,包括路演PPT和宣传单页等准备和更新工作;

4、负责渠道客户经理微信群维护,尽调材料准备等;

5、辅助渠道经理接待客户,布置会场,举办沙龙等;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金融、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优先;

2、沟通能力强,能高效的协调解决问题;

3、学习能力强,能很快熟悉并掌握信知识;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加分项:

在私募基金或银行、券商等有营销或运营工作任职经历






应聘程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hr@geleifund.com

2)在简历中注明:应聘职位、目前住址、联系电话。

3)我们对初选合适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4)发送电子邮件时,在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具体职位,请勿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

5)谢绝应聘者来电或来访。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北京格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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