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月度观点-2020.05

2020-06-01

2020年5月,上证指数下跌0.27%,市盈率12.9;深圳成指上涨0.23%,市盈率28;创业板上涨0.83%,市盈率58.2;香港恒生指数下跌6.83%%,市盈率9.4

A股整个5月市场整体表现平稳,5月下旬港股市场受香港国安立法等事件影响出现一定波动,我们认为港股风险整体可控,依然是未来机会最好的市场。
一是目前港股处于近30年以来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2016年初股灾之后的第四次历史估值底部区间见下图最近两次估值底为例,2008年底部之后两年恒指上涨130%,2016年初底部之后两年恒指上涨84%投资者不用过渡关注短期一周一个月的走势,我们认为投资应该看未来的大方向,知道现在我们身处何方,才能知道将来我们去向何处。对于港股市场,明显现在不该是恐慌的时候,而是该贪婪的时候。
 


二是成熟市场本身就是分化的市场,好公司无论牛熊都会有不错的表现,港股中有一批中国最具竞争力的科技互联网、教育、医药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目前中国大陆企业已经取代香港本地股,成为港股最重要的组成,受美国对中概股的政策变化,网易等一批中国优秀的互联网企业也陆续选择进入香港上市。我们认为评价一个资本市场有没有前途,最重要的是看这个市场中是否有一批有前景的龙头企业,美股纳斯达克市场如果剔除微软、苹果、亚马逊等六大科技公司,所谓十年牛市根本就不存在。对于港股而言,只要腾讯、阿里和越来越多的中国互联网巨头还在这个市场,他的前景就是光明的。

回到A股,对未来影响比较深远的就是月末传出的研究引入T+0交易制度,我们认为,A股的交易机制、估值体系、市场偏好向估值成熟市场靠拢是大势所趋。以后由企业业绩推动的分化慢牛将取代由资金推动的普涨疯牛,这是机构化进程不断加速下的必然结果。事实上2016年以来虽然我们的大盘指数并没有上涨,但各行业中业绩优秀的龙头企业大多有不错的涨幅,只是由于我们的上证指数的编制问题并未反应这一结果而已,本月上交所也回应了完善指数编制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投资的优秀企业经受住了疫情的考验,实现了逆势上涨,但这主要企业的业绩增长推动的,市场的低估对他们股价仍有很大压制,尤其是在港股中的优秀企业,未来无论港股市场的走牛,还是个股业绩持续增长的推动,前景都十分可期

未来,格雷基金依旧坚持好赛道、好生意、好公司、合理估值、长期持有的一贯投资原则,深度聚焦大消费、医疗健康和科技互联网等未来有持续发展的行业,专注商业模式优秀、商业护城河深厚、成长确定的中国卓越企业,在不严重高估的情况下,长期伴随这些优秀企业成长,享受他们企业价值的持续提升。

 

 

 

北京格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特别声明:

本报告是基于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我们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们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我们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我们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我们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否则,我们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北京格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010-87566866

service@geleifund.com